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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2013年海南中招录取工作机构的通知

来源:海南省教育厅 2013-7-5 19:28:23

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2013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机构的通知
 
各市、县、自治县教育(教科)局,省农垦总局教育局,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,有关高职高专院校,省属中等职业学校,厅直属中学:
 我省2013年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实行局域网录取,为了保证录取工作顺利进行,我厅决定成立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。现将其机构、人员及职责通知如下:
 一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
 组  长:曹献坤(省教育厅厅长)
 副组长:潘惠丽(省教育厅副厅长)
         廖清林(省教育厅副厅长)
 成  员:范  敏(省中招办主任、省教育厅老干部工作处处长)
         曾维陆(省中招办常务副主任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 处处长)
         罗  杰(省中招办副主任、省教育纪工委办主任)
         张清明(省中招办副主任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 人教育处副处长)
         陈振华(省中招办副主任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)
         黄宏春(省中招办副主任、省教育厅办公室副调研员)
 二、领导小组下设机构、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
 领导小组下设系统维护组、省级出档组、省级录取审批组、市县(单位)中招办组、学校录取组、保卫保密组、信访纪检组、后勤服务组等。
 (一)省级出档组
 组  长:范  敏(兼)
 成  员:吴岳庚、王世东、刘  丹、田文果、周晓文。
 工作职责:
 1.负责发布省级管辖的各录取院校最低分数线。
 2.根据省级管辖各录取院校的招生计划数、分配到各市县(单位)的计划数、考生志愿顺序和分数,按照1:1出档给录取学校。
 3.负责考生志愿的调剂出档工作。
 (二)系统维护组
 组  长:曾维陆(兼)
 副组长:刘  丹
 成  员:田文果、丘万帅,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技术人员4人。
 工作职责:负责管理录取系统,确定系统的功能模块和使用权限范围,监督系统的规范运行情况,设置和维护系统的基础信息,对录取场网络系统、客户端设备进行维护,确保其正常运行。
 (三)省级录取审批组
 1.普通中学组
 组长:陈振华(兼)
 成员:吴岳庚、蔡道敬、省民宗委科教处领导1至2人。
 工作职责: 负责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中学的录取审核、审批和市县普通中学的录取指导;负责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身份确认。
 2.高职高专组
 组长:范  敏(兼)
 成员:苏永光
 工作职责: 负责高职高专的录取审核、审批。
 3.中职组
 组长:张清明
 成员:周晓文
 工作职责: 负责中职学校的录取审核、审批。(中职学校录取审批工作不在琼海录取场进行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
 (四)市县(单位)中招办组
 市县(单位)中招办工作人员的数量由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量确定,每个市县(单位)必须至少有1名熟悉电脑操作的人员,负责录取系统的使用和指导其他工作人员。
 工作职责:
 1.负责市县(单位)重点高中的出档、录取审批工作。
 2.负责市县(单位)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出档、录取审批工作。
 (五)学校录取组
 每个录取学校设一名录取组组长及若干名录取员,负责本校的阅档、录取或退档等工作。
 工作职责:对出档组投出的考生档案进行在线阅档,完成录取、退档等操作。
 (六)保卫保密组
 组长:陈振华(兼)
 成员:蔡道敬、许河清、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保安若干人。
 工作职责:
 1.负责录取场地安全保卫工作。
 2.负责服务器录取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。
 (七)信访纪检组
 组长:罗  杰(兼)
 成员:省教育纪工委办公室人员若干人。
 工作职责:负责录取工作的纪律监督,处理违反招生纪律的案件及群众投诉信件。
 (八)后勤服务组
 组  长:黄宏春(兼)
 副组长:周运诗
 成员:陈廷锋、苏永光、王世东、吴少云、魏敏、文印员1人。
 工作职责:
 1.负责录取工作经费预算、决算等财务工作。
 2.负责录取印章管理与验印、证件管理和发放、各类文件管理、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。
 3.负责录取期间的会议安排、会议记录、资料打印、编印简报、信息发布等文秘工作。
 4.负责报到、收费、工作场地和住宿安排、伙食管理。
 5.负责收寄新生录取通知书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海南省教育厅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年7月4日
 (此件主动公开)

 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年7月5日印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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